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0418 working for life, not live for working.

這是我出社會後的第....好吧,嚴格來說,我不算真正做過甚麼工作,至少就我的認知來說是這樣的。小時候因為想要接近夢中情人,而立下了當記者的志願,多年過去,選擇新聞系除了離夢想更進一點之外,其實也是因為它是所有科系中比較輕鬆的一門科系,那時候心裡想的是,反正我也老愛寫東寫西,這應該難不倒我。除了那整死人的心理學之外,大學4年來all pass順利的畢業,原本以為我會照著既定的計畫,出國念書,然後回來就業。


只是人生的變化很多,那時候影響我的因素可以說多的難以計算,也可以說其實就那麼一個垃圾原因,出國前的那幾個月,甚至一直到抵達墨爾本的前兩個月,我都是在無記憶中度過的。現實可以讓人振作,也可以讓人變得甚麼都不在乎。也許從那時候起,我就已經忘記,本來應該有的目標是甚麼了,反正,人生只是地球上某個短暫到不行的時間。


回來台灣之後,進入某個老字號的報社當了甚麼奇怪的掛名記者,雖然有點無頭蒼蠅,可是那段時間是我整個人蛻變最快的時候。在初出茅廬的心態中,感受真心的幫忙和提攜;在真正的大環境中,看見人心的險惡和無知;在利益掛帥的現實裡,看見自己或別人的自私;甚至在最後即將離開的日子,終於擺脫糾纏已久的噩夢。不得不說,那算是我第一份正正式式的工作。


之後我去打碎自己的公關夢,被荼毒三個月後頭也不回的走人,我一直告訴別人也告訴自己,還不適有人熬過去了?但想想拿著那微薄的薪水,卻要被所有接觸的單位當狗,真是不好意思,我還是回家當草莓族好了。但慶幸的是,因為這份工作,我了解到這確確實實是我不想做的事情,小夫說,如果不知道自己想幹嘛,起碼知道自己不想幹嘛就好。恩,我知道了。


失業的這段期間,其實不是沒有工作上門,只是我挑人家,人家也挑我。我曾經去面試了我一點都沒興趣的工作,也曾經上了一天班就落跑,甚至在我的記者夢終於拓手可及的時候放棄了,但我卻也沒有覺得接下來的這份工作是多麼了不起,只能說,我很幸運的找到應該是我想要的工作,大公司、制度完善、工作氣氛不錯、也不用被人當狗罵。喔,順帶一提的是,我未來的名片會是紅色的底,這有讓我偷偷開心了一下。


其實我很佩服你可以一個人工作,可以做這麼累的工作,不喊無聊也不太抱怨,事情做的又快又好,是老闆需要你,而不是你需要老闆。雖然說你看起來好像對事業沒有太多想法,卻默默創造自己的價值,這樣好像才是真的好。




我沒有資格去選擇甚麼,只有走得更長一點,才能擁有更多。




希望我們都能重拾當年的歡樂。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0416 together

我輸了610元。這是從前年還是大前年以來,我們終於又聚在一起做最喜歡的休閒娛樂─『打麻將』。話說上一次和你們一起打麻將是在小黃的奶奶家吧?是過年的時候,好多人聚在一起,玩撲克牌、骰子,吃披薩、炸機喝可樂,這是基隆幫的聚會。大家認識的時間好像隨便都超過十年,一直以來,你們就像是家人一樣,和你們一起,不用特別想話題,不用特地打扮,不用照顧你們的心情,因為和你們相處,就像睡前刷牙一般自然舒服。

每次都會談到以前大家一起做過的蠢事,聊不完的從前,聊不完的少年,大笑之後真是通體舒暢,我好愛以前那個單純的年代還有那個單純的自己。我需要擔心的只有永遠覺得不夠的零用錢,還有滿臉的痘子和肥胖。只是和你們一起,總忍不住讓我想起以前家裡的種種。

我喜歡帶著所有的朋友一起回到家裡,因為空間大,又不太有人管,我們家是朋友眼中的快樂天堂。大一大二那陣子,是我以為家裡最和樂的時候,身為住在士林的大學生,卻每個禮拜回家好幾次,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在那個靠近陽台的房間,和小狗躺在一起,央求媽媽幫我清耳朵。

我很少回去那個家了,40多坪大的房子,幾乎只有老奶奶在。我的房間充滿著霉味,我知道不是因為奶奶不想打掃,而是因為基隆慣有的溼氣,床單還維持著我陸續搬走前的那床紅色,床頭櫃的CD和書本被整齊的擺放,除了難以忍受的霉味和清晰的好像看的見的無人居住感,我的房間似乎一切沒有改變。靠近陽台的那個房間,自從媽媽搬出去之後,我就很少進去了,我爸不是個愛乾淨的人,但是房間基本上並不髒亂,只是洋溢著一股單身男人的味道,床上平鋪的棉被和枕頭看的出來他也很少回家,我知道奶奶一定會因此難過,只是他也習慣安慰自己了。每次都因為罪惡感迫使我回去,奶奶的眼淚和爸爸沉浸在自我世界的擔子,都會讓我難以喘氣。那裡,也不算是我的家了。

雖然我現在是半個台北人了,也習慣有人陪我一起睡,可是每個禮拜固定回到基隆來,回到媽媽幫我準備的另一個家,卻是另一種奇怪的堅持,雖然有時候連過夜都沒有。我知道我需要回來陪陪媽媽,雖然她基本上不能說是跟我住在一起;我知道我想回來找找老朋友,雖然我們可能只講上幾分鐘的話;我知道我必須回來這個家,雖然我並不明白這個家的意義有多強烈。

今天晚上,我又一個人呆在這個其實有點陌生的地方,可是冰箱裡有好多媽媽的愛心,我想,只要有家人的地方,應該就是我的家吧。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0415 first time



不知道為什麼,想要一個新的地方來開始一些新的東西,心裡早就盤算好要跟小夫使用的那個網誌位置一樣,一個步驟一個步驟5分鐘就設定好了。小夫一直是我很喜歡的朋友,她有的勇氣、智慧、甚至是隱藏的完美的纖細,我都好喜歡,即使不能變成她,也可以跟著她的屁股走吧。

春天的4月就像是一段曖昧不明的戀愛那樣,難以捉摸,我的身體無法忍受高溫低溫的變化,卻不得不說,心中有點難以言喻的期待,變化,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調味劑。尤其是對於失業在家三個月的我。不需要老實面對自己,我也知道自己有多麼懶惰,上個禮拜看「美味關係」的時候,Julia說她有甚麼「注意力缺乏症」,我也忘了,總之是說沒辦法專注在一件事情上太久,簡而言之就是三分鐘熱度的意思。仔細想想,我好像也是這個德性,投入一件事情的深度和長度都不會太久,甚麼都懂一些,卻甚麼都不太懂。

那天並沒有把電影看完,卻跟龍哥討論我是不是也應該找一件事情來做,每天固定的做一件事情,這也算是培養生活興趣吧?可我實在想不太出來,有甚麼事我是真正喜愛的,攝影?閱讀?煮菜?好吧,以前我倒是很喜歡寫部落格的,龍哥建議我每天可以放一張照片在部落格,寫下那張照片的故事。當下覺得還真是不錯的主意,但是我果然還是說的比做的好,直到今天才真的好像要開始動手。

其實寫寫日記也蠻開心的,我想著今天回家穿上那件剛買的路邊攤裙子的樣子,鏡子裡的我還真是肥胖到不想繼續注視,於是我默默把裙子摺起來放進不屬於我的衣櫃裡,心想,如此一來我就會忘記這件事了吧?結果是整個晚上我都無法擺脫那個鏡子裡的自己。okok我知道,下星期開工之後要好好遵守自己的諾言。

晚上11:52,我覺得一天可以結束在這裡,感覺真好,有點像是心情的出口那般。




今天陪龍哥去大毛那裏刺青,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這對我來說是挺有意義的,我的第一個刺青也有他的陪伴,那是一種兩個人擁有共同回憶的美麗記憶。第一次見到大毛之前,我對他有很多的幻想,我沒看過他的照片,卻在別人身上看過他好幾個作品,以前一直神往,很想跟著那個人擁有同一個刺青師,很想跟著那個人體會一樣的感覺。直到現在,我終於看見大毛本人,也終於了解那種感覺,不過希望一起擁有和體會的對像變了,但卻更值得我珍惜和感謝。

也許很多年後,身邊的人還是會跟著變,但是當下跟我一起體會的人,那份記憶是不會變的。我只希望所有美好的事物就像身上的tatto一樣,歷久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