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星期天在家看了高圓圓、古天樂、吳彥祖主演的『單身男女』
如同我發表在facebook上的po文
其實這部戲已經在電影台播放好多次了
但我每次只要看到古天樂和吳彥祖同時追高圓圓的時候
我就很生氣的轉台了
所以那天可以心平氣和的忍住看下去真的是奇蹟

電影中的愛情很簡單
男女主角美麗帥氣多金
對於我這凡夫俗子來說
不需要為了金錢煩惱的愛情還的確是虛幻又響往

我很喜歡透過大樓間透明玻璃傳情意的idea
現代人待在辦公室的時間可能比在家還要久的多

你可以不用知道對方的名字,你可以不必了解他的背景
只因為看見她/他充滿活力的樣子
就戰勝一切煩惱

待續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0829 alone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我發現我是一個無法與自己獨處的人
我沒有特別的興趣、嗜好、專長
如果真的要說的話,頂多就是看書
沒有書的時候,網路是最的朋友
只要上網我就感覺不是一個人

奇妙的是我又不是重度網路使用者
我不愛上網交友也懶得吸收太複雜的網友意見
網路上幾萬個網站我可能永遠就只在幾個停留

今天晚上我一個人在家
和eddie玩、看看電視很輕鬆
但不是我以前所想像的一個人的生活

我想煮煮飯,我想喝喝酒
我想開音樂,我想躺沙發
怎麼想像中的生活離自己這麼遠?
不是不想知足,而是對於是否需要努力追求夢想有了疑問
現在身處在別人的家,就算有任何意見也只能咕嚕收在肚子裡
自已身上沒有錢,就算有再多想法也不如腦子裡想的精采

是誰說長大後勇敢追求就會實現?
我怎麼就看不到哪個成功的案例?

反正我就是這樣性格扭曲的人
我早就習慣這樣的自己
只是矛盾的需要和別人相處來忘記
阿,原來我是這樣不值一題

0829 天陰

我果然無法堅持做任何一件事
前年到現在只寫過三篇文章,WTF?

我終於收到簡訊,不能說沒有被影響,忍不住回了一句無關緊要的話
之後才發現我們早已形同陌路
究竟人們對於舊回憶抱持的是甚麼態度?
害怕期待卻早已不會受傷害

今天是個好適合睡覺的一天阿
午休時候的昏沉讓我一度以為我在家裡
希爾達去韓國員工旅遊了,這讓本來就懶散的我更提不起勁上班
晚上男人要去men's talk的聚會
沒有任何可以期待事物的我又開始沮喪起來

好想下班阿,但是下班了又要幹嘛呢?
這就是我的人生


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0418 working for life, not live for working.

這是我出社會後的第....好吧,嚴格來說,我不算真正做過甚麼工作,至少就我的認知來說是這樣的。小時候因為想要接近夢中情人,而立下了當記者的志願,多年過去,選擇新聞系除了離夢想更進一點之外,其實也是因為它是所有科系中比較輕鬆的一門科系,那時候心裡想的是,反正我也老愛寫東寫西,這應該難不倒我。除了那整死人的心理學之外,大學4年來all pass順利的畢業,原本以為我會照著既定的計畫,出國念書,然後回來就業。


只是人生的變化很多,那時候影響我的因素可以說多的難以計算,也可以說其實就那麼一個垃圾原因,出國前的那幾個月,甚至一直到抵達墨爾本的前兩個月,我都是在無記憶中度過的。現實可以讓人振作,也可以讓人變得甚麼都不在乎。也許從那時候起,我就已經忘記,本來應該有的目標是甚麼了,反正,人生只是地球上某個短暫到不行的時間。


回來台灣之後,進入某個老字號的報社當了甚麼奇怪的掛名記者,雖然有點無頭蒼蠅,可是那段時間是我整個人蛻變最快的時候。在初出茅廬的心態中,感受真心的幫忙和提攜;在真正的大環境中,看見人心的險惡和無知;在利益掛帥的現實裡,看見自己或別人的自私;甚至在最後即將離開的日子,終於擺脫糾纏已久的噩夢。不得不說,那算是我第一份正正式式的工作。


之後我去打碎自己的公關夢,被荼毒三個月後頭也不回的走人,我一直告訴別人也告訴自己,還不適有人熬過去了?但想想拿著那微薄的薪水,卻要被所有接觸的單位當狗,真是不好意思,我還是回家當草莓族好了。但慶幸的是,因為這份工作,我了解到這確確實實是我不想做的事情,小夫說,如果不知道自己想幹嘛,起碼知道自己不想幹嘛就好。恩,我知道了。


失業的這段期間,其實不是沒有工作上門,只是我挑人家,人家也挑我。我曾經去面試了我一點都沒興趣的工作,也曾經上了一天班就落跑,甚至在我的記者夢終於拓手可及的時候放棄了,但我卻也沒有覺得接下來的這份工作是多麼了不起,只能說,我很幸運的找到應該是我想要的工作,大公司、制度完善、工作氣氛不錯、也不用被人當狗罵。喔,順帶一提的是,我未來的名片會是紅色的底,這有讓我偷偷開心了一下。


其實我很佩服你可以一個人工作,可以做這麼累的工作,不喊無聊也不太抱怨,事情做的又快又好,是老闆需要你,而不是你需要老闆。雖然說你看起來好像對事業沒有太多想法,卻默默創造自己的價值,這樣好像才是真的好。




我沒有資格去選擇甚麼,只有走得更長一點,才能擁有更多。




希望我們都能重拾當年的歡樂。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0416 together

我輸了610元。這是從前年還是大前年以來,我們終於又聚在一起做最喜歡的休閒娛樂─『打麻將』。話說上一次和你們一起打麻將是在小黃的奶奶家吧?是過年的時候,好多人聚在一起,玩撲克牌、骰子,吃披薩、炸機喝可樂,這是基隆幫的聚會。大家認識的時間好像隨便都超過十年,一直以來,你們就像是家人一樣,和你們一起,不用特別想話題,不用特地打扮,不用照顧你們的心情,因為和你們相處,就像睡前刷牙一般自然舒服。

每次都會談到以前大家一起做過的蠢事,聊不完的從前,聊不完的少年,大笑之後真是通體舒暢,我好愛以前那個單純的年代還有那個單純的自己。我需要擔心的只有永遠覺得不夠的零用錢,還有滿臉的痘子和肥胖。只是和你們一起,總忍不住讓我想起以前家裡的種種。

我喜歡帶著所有的朋友一起回到家裡,因為空間大,又不太有人管,我們家是朋友眼中的快樂天堂。大一大二那陣子,是我以為家裡最和樂的時候,身為住在士林的大學生,卻每個禮拜回家好幾次,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在那個靠近陽台的房間,和小狗躺在一起,央求媽媽幫我清耳朵。

我很少回去那個家了,40多坪大的房子,幾乎只有老奶奶在。我的房間充滿著霉味,我知道不是因為奶奶不想打掃,而是因為基隆慣有的溼氣,床單還維持著我陸續搬走前的那床紅色,床頭櫃的CD和書本被整齊的擺放,除了難以忍受的霉味和清晰的好像看的見的無人居住感,我的房間似乎一切沒有改變。靠近陽台的那個房間,自從媽媽搬出去之後,我就很少進去了,我爸不是個愛乾淨的人,但是房間基本上並不髒亂,只是洋溢著一股單身男人的味道,床上平鋪的棉被和枕頭看的出來他也很少回家,我知道奶奶一定會因此難過,只是他也習慣安慰自己了。每次都因為罪惡感迫使我回去,奶奶的眼淚和爸爸沉浸在自我世界的擔子,都會讓我難以喘氣。那裡,也不算是我的家了。

雖然我現在是半個台北人了,也習慣有人陪我一起睡,可是每個禮拜固定回到基隆來,回到媽媽幫我準備的另一個家,卻是另一種奇怪的堅持,雖然有時候連過夜都沒有。我知道我需要回來陪陪媽媽,雖然她基本上不能說是跟我住在一起;我知道我想回來找找老朋友,雖然我們可能只講上幾分鐘的話;我知道我必須回來這個家,雖然我並不明白這個家的意義有多強烈。

今天晚上,我又一個人呆在這個其實有點陌生的地方,可是冰箱裡有好多媽媽的愛心,我想,只要有家人的地方,應該就是我的家吧。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0415 first time



不知道為什麼,想要一個新的地方來開始一些新的東西,心裡早就盤算好要跟小夫使用的那個網誌位置一樣,一個步驟一個步驟5分鐘就設定好了。小夫一直是我很喜歡的朋友,她有的勇氣、智慧、甚至是隱藏的完美的纖細,我都好喜歡,即使不能變成她,也可以跟著她的屁股走吧。

春天的4月就像是一段曖昧不明的戀愛那樣,難以捉摸,我的身體無法忍受高溫低溫的變化,卻不得不說,心中有點難以言喻的期待,變化,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調味劑。尤其是對於失業在家三個月的我。不需要老實面對自己,我也知道自己有多麼懶惰,上個禮拜看「美味關係」的時候,Julia說她有甚麼「注意力缺乏症」,我也忘了,總之是說沒辦法專注在一件事情上太久,簡而言之就是三分鐘熱度的意思。仔細想想,我好像也是這個德性,投入一件事情的深度和長度都不會太久,甚麼都懂一些,卻甚麼都不太懂。

那天並沒有把電影看完,卻跟龍哥討論我是不是也應該找一件事情來做,每天固定的做一件事情,這也算是培養生活興趣吧?可我實在想不太出來,有甚麼事我是真正喜愛的,攝影?閱讀?煮菜?好吧,以前我倒是很喜歡寫部落格的,龍哥建議我每天可以放一張照片在部落格,寫下那張照片的故事。當下覺得還真是不錯的主意,但是我果然還是說的比做的好,直到今天才真的好像要開始動手。

其實寫寫日記也蠻開心的,我想著今天回家穿上那件剛買的路邊攤裙子的樣子,鏡子裡的我還真是肥胖到不想繼續注視,於是我默默把裙子摺起來放進不屬於我的衣櫃裡,心想,如此一來我就會忘記這件事了吧?結果是整個晚上我都無法擺脫那個鏡子裡的自己。okok我知道,下星期開工之後要好好遵守自己的諾言。

晚上11:52,我覺得一天可以結束在這裡,感覺真好,有點像是心情的出口那般。




今天陪龍哥去大毛那裏刺青,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這對我來說是挺有意義的,我的第一個刺青也有他的陪伴,那是一種兩個人擁有共同回憶的美麗記憶。第一次見到大毛之前,我對他有很多的幻想,我沒看過他的照片,卻在別人身上看過他好幾個作品,以前一直神往,很想跟著那個人擁有同一個刺青師,很想跟著那個人體會一樣的感覺。直到現在,我終於看見大毛本人,也終於了解那種感覺,不過希望一起擁有和體會的對像變了,但卻更值得我珍惜和感謝。

也許很多年後,身邊的人還是會跟著變,但是當下跟我一起體會的人,那份記憶是不會變的。我只希望所有美好的事物就像身上的tatto一樣,歷久彌新。